重庆大学档案馆

学生档案办理须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服务指南 >办理须知 >学生档案办理须知 >正文

重庆大学档案馆有关学生个人档案提请注意事项

作者:技术编研办公室    发布于:2014年04月01日 17:40   浏览量:

摘要:新生 1.新生档案的内容: ⑴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⑵中学学籍表 ⑶体检表 ⑷政审表 ⑸入团入党材料 ⑹奖惩材料 ⑺高考志愿表 2.如果入学以后自己高中时期的个人档案仍然存放在入学前的高中学校或招办,请即时将自己的...

新生

1.新生档案的内容:

⑴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⑵中学学籍表

⑶体检表

⑷政审表

⑸入团入党材料

⑹奖惩材料

⑺高考志愿表

2.如果入学以后自己高中时期的个人档案仍然存放在入学前的高中学校或招办,请即时将自己的个人档案通过自带、投寄(由高中学校或招办)的方式寄送到学校,以避影响大学期的学籍管理,和大学毕业时的就业。

毕业生

1.毕业生档案的内容:

⑴高中时期的档案

⑵大学时期的档案:

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大学成绩表 体检表

政审表

报到通知(就业)

入党团材料

奖惩材料

其他材料

2.毕业生档案投递地址要求:投递的单位地址和名称必须为全称,并且最为重要的是接收档案的单位必须是与当地机要局已建立机要交寄关系的单位,否则档案将无法投寄到接收单位(用人单位)。

3.毕业生档案投递后的查询时间:9月1日——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