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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办理档案须知

作者:    发布于:2022年06月14日 14:35   浏览量:

摘要:毕业生办理档案须知

高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和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依据。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正确办理个人档案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为了保证毕业生的档案能准确无误寄送,帮助毕业生正确处理档案寄送相关事宜,现就毕业生办理档案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

(一)填报渠道

1.2022 年 6 月 20 日前,学生在学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的就业系统中准确填写档案寄送地址信息,必须完整填写邮寄单位、邮寄单位地址及接收单位联系人电话。

2.2022 年 6 月 20 日以后,到档案馆填写档案寄送地址信息。

(二)需要缓寄的情况

1.单位因落户等原因要求缓寄档案;

2.尚未确定就业单位或毕业去向;

3.就业单位可能还需要改派。

(三)档案地址准确填写要求

毕业生应根据本人毕业去向的类型和就业单位的类型准确填写档案投递地址。

1.已经落实了就业单位

(1)就业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填写就业单位名称。

(2)就业单位属于非公机构,如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独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档案寄送地址填写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或学生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特别注意:此类型需要提前与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对方能接收档案。

2.自主创业、出国留学、自由职业

档案寄送地址填写学生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

3.考取研究生

填写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档案接收单位,一般为某高校的学院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定向委培生

定向委培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填写委培单位地址。特别注意:此类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改档案寄送地址和档案寄送单位。特别情况需要更改的,必须经学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5.特殊就业单位

原则上档案不能自带,对于武警消防部队之类的非常特殊的就业单位要求自带档案的情况,需要有就业单位调档函,学生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方可自带。

二、往届毕业生

(一)本科毕业生

1.毕业未满两年的,必须到重庆市就业中心(咨询电话88517388)办理改派,获得新的报到证后,带上新报到证到档案馆填写档案寄送地址。

2.毕业超过两年的,本人所在就业单位开具调档函,到档案馆填写档案寄送地址。

(二)研究生

1.毕业未满四年的,必须到重庆市就业中心(咨询电话88517388)办理改派,获得新的报到证后,带上新的报到证到档案馆填写档案寄送地址。

2.毕业超过四年的,联系学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 65102385。

三、办理流程示意图



档案馆咨询电话:65120572


                         重庆大学档案馆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