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需求:查阅利用用户个人信息
说明:
1. 档案查阅遵循本人和亲属回避原则,任何人不得翻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2. 办理非本校毕业的在校生成绩单,档案馆依据学生个人档案仅出具复印件,不加盖档案馆公章。档案馆出具在校生档案保管证明、出生证明等主要针对律师实习和报考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其他证明根据情况需要和相关规定,酌情处理。
职能部门:重庆大学档案馆人事档案部
办事地址:B区档案馆2楼
咨询电话:65120572(老校区)
服务网站:http://archives.cqu.edu.cn/viewNews/list/305209_1.html
自服务系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