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技术编研办公室 发布于:2014年04月01日 17:41 浏览量:
摘要:根据国发办[2002]19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通知》,《重庆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根据国发办[2002]19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通知》,《重庆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1.因工作需要,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或班主任来馆查阅学生档案的手续和程序与教职工相同。
2.在校生:凭学院介绍信,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档案馆人事档案管理部办理查阅手续。
3.非在校生: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档案馆人事档案管理部办理查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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